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有哪些?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有哪些?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有保证提供跟签订合同有关的一些事项都是真实有效的,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权属情况;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法院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报告,以促成合同成立,从而获得报酬,如果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一般会驳回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认为中介如实披露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对真实情况的两个认识上的误区:1、中介应当仅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正如上文所述的,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人员,他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并不知道从哪里可以获得一些房屋的来源信息,这个时候的话找房屋中介就显得非常的靠谱,而且房屋中介他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也是不敢将一些虚假的房源来进行一定的宣传的,所以他们必须要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相关内容: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1、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将会按照属于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处理。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2、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二、复婚前办下房本房子归个人...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区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仟__佰___拾__元整(¥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


·买房子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办 首先在法律规定中,如果贷款按揭没办成的话,且购房者又不能继续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开发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所以,按揭没办成首付是否可以退,取决于购房合同解除的后果。在《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没办成的,个人...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房屋遗嘱公证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二、申办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购房违约金一般为十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但现实中父母也是可以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产或者未成年人实际继承或受赠与房产的。那么对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燕山水泥厂两限房具体是什么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农村合同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农村合同买卖无效的情况分为哪几种,如果自己不小心签订了这种无效的合同后怎么办。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几种情况,即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由于农村的土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对于不符合条件农村房屋,一般按照无效原则处理。下面,我们将以下几种情况及无效后的处理进行总结。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那么实际房产就是谁购买的,而日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也是将商品房过户到其名下。但有时当事人在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名,那么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在我国法律中,对更名的程序有着明确规定,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父母的农村房子能继承吗
    父母的农村房子能继承吗可以,多人继承也是可以的,法定继承每个继承人享有同等的份额。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后,还需了解清楚物业费、供暖费是否有遗留问题。3、签订合同。一切承诺都需落实在合同上,以便将来产生纠纷时有据可查。4、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