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和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孕妇和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吗?孕妇和哺乳期内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是:(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措施包括哪些? 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措施包括哪些?1、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息供给。指导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并推出微信公众号服务,向企业提供主要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目前,已经汇集了1400余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20多个重点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概览,近30本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在网站上,提供350多家涉外知识...
·企业融资政府来担保的融资方式是什么? 众所周知,只有资金充足,才能确保企业经营顺风顺水,立稳脚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很多中小型企业由于实力薄弱,很难与大企业一争高低。资金链断裂更是最大的危险。因此中小型企业如果开发好的项目,政府可以提供帮助。那么企业融资政府来担保的融资方式是什么? 一、银行贷款融资 从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但银行有自己的风险控制原则,这是由银行的业务性质决定的。对银行来讲,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因...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供电(水、汽)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 ...
·公司注册资金越多越好吗 ? 公司注册资金越多越好吗 ?一、注册资金越多越好吗,注册资金有最低限制吗 注册资金不一定越多越好。 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对外没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分公司可以通过总公司的授权,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以可以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 ...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 合同主体是总公司分公司盖章?由总公司盖章,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 相关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生老病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谁都没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生老病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谁都没有办法逃脱的,如果公司法人死亡的话,按理来说必须依法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在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申请变更,变更公司法人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
·公司被央企收购福利会提升吗 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由收购方继续履行,所以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是不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
·公司合伙章程在制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一、公司合伙章程在制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公司合伙章程在制定之后还可以变更,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 依据新《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章程的修改,应...
·商业活动中注销公司法人必须去吗 商业活动中注销公司法人必须去吗只需要指定一个人拿上带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去工商局即可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的步骤:①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