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出于对于租房者安全问题的考虑,以及保障租房者和出租房屋者的共同利益,您在租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途径,并且按照法律规范签订有效的租房合同。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租房程序怎么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给您带来有用的帮助。

租房程序怎么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找中介租房子流程:

1、在租房网站上,按你的需要寻找合适的房源;

2、找到基本符合要求的房源后,你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向发布房源的经纪人详细了解情况;

3、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满意后,你可向经纪人提出代为联系出租方,约定时间亲临现场察看;

4、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出租房地点进行实地考察;

5、在陪同看房过程中或看完房以后,你可以就出租房地产的具体细节问题(含租金、付款方式、押金数额、合同期限等),当面或通过经纪人向出租方提出合理的要求,由经纪人协助双方平衡解决;

6、一切租赁细节问题谈妥后,即可由经纪人出面约请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签约前,双方应备齐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7、按已签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当事双方应对水、电、气等计量度数抄录于《合同》上,并查验设施、设备、装修等情况。完毕,租赁方正式从出租方手中接受出租房的钥匙。

找个人租房子流程:

1、通过网络、路边广告、朋友介绍等途径找到合适的房源,并与房主联系看房;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则先要向租房中介说明自己的租房要求,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租房双方当事人与中介签订租房合同。如果您是找个人进行租房,同样也要和房主签订有效的租房合同,并且注意要查明房主的相关资质,避免造成个人的损失。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
    作为普通劳动人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人们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公受伤后受害者需要挽救损失,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2023年劳动合同工资多少钱?
    年劳动合同工资多少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


·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以及加强与其他省市之间的联系,各地政府鼓励各企业单位兴修公路。为了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需要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进行报验,并做好记录,在工程完工后,也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验收。 一、公路工程质量报验流程 1、基本要求:质量监理的工作任务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排在监理任务之前,对于质量管理的方法是:“突出事前管理...


·一、享受工伤待遇后影响其他待遇吗?
    一、享受工伤待遇后影响其他待遇吗?享受工伤待遇后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待遇,所谓的其他的待遇无非就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可以享受到的医疗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或者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候的一些政策都根本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些基本待遇都跟工伤事故完全不冲突,跟工伤待遇也没有关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 目前在建设工程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我们知道不同的质量缺陷,需要承担责任各不相同。那么,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界定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


·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工作原因骨折算不算工伤 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还必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若仅仅是在上班期间,因...


·到厦门市劳动局资源工伤鉴定资料有哪些
    到厦门市劳动局资源工伤鉴定资料有哪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


·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就业吗?
    有时候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后,因为种种原因劳动关系一直未解除。这样岂不是耽误了劳动者找新工作的时间么,那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就业吗?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上班族都比较关心,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说一说。 一、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者可以就业吗?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动离职也是一种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而自动离职的没有这种...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一、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1、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在受到工伤之后获得赔偿的时候的
    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在受到工伤之后获得赔偿的时候的一个证明凭证,这个证明需要权威部门来作出,一般用人单位是无法出具工伤鉴定证明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工伤鉴定去哪鉴定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