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两次伤残鉴定误工费

两次伤残鉴定误工费
交通事故案件中误工费是一项法定赔偿项目,也是庭审过程中争议比较大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司法实务中一次侵害行为存在两次伤残等级鉴定的是较为常见的,此时误工费应计至哪一次伤残鉴定前一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各地法院判决不一,严重影响判决的严肃性,怎样正确确定误工时间至关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要正确运用法条首先要认真掌握定残日的法律含义。如:某甲在一次事故中摔伤,后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论于2012年5月14日作出,其中:伤残等级为10级;诉讼中,被告不服鉴定,提出重新鉴定。后法院委托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于2012年10月17日作出,结论为:伤残等级为10级;后法院按此鉴定结论判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计算至第一次鉴定结论前一日,2012年5月14日。而另外一个案件,法院判决却截然相反,某甲与某乙两车相撞,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双方均在交警事故处理阶段,由交警委托鉴定机关作出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为甲构成十级伤残,后经交警调解不成,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原告对伤残等级鉴定存有疑义,申请重新鉴定,鉴定结论是九级伤残,在计算误工费时,法院计至第二次伤残鉴定的前一日。对于经过两次伤残等级鉴定的误工费的计算,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若第一次鉴定结论的等级与第二次鉴定结论的等级相同,故应按照第一次鉴定结论的时间计算误工费。第二种观点认为,因为两次都有伤残等级,伤残在第一次鉴定就存在,故应对按照第一次鉴论结论的时间计算误工费。第三种观点认为,由于被告提出重新鉴定,第一次鉴定结论因程序瑕疵而失去效力,审理采信的是第二次鉴定结论,不管第二次鉴定结果如何都应当按照第二次鉴定结论的时间计算误工费。笔者认为,对于历经两次伤残鉴定的误工费的计算,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第一种情形,若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而第二次伤残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因为第一次伤残鉴定结论已被第二次伤残鉴定结论推翻,应以第二次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而第二次伤残鉴定结论是不构成伤残,故误工费不得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应根据2003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第二种情形,前后两次鉴定均构成伤残,无论伤残等级是否相同,均应从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之日起计算,理由是第二次伤残等级鉴定仅仅是对伤残等级的争议,并非对是否构成伤残的争议,故误工费计至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的前一日,而第一次伤残鉴定后则由残疾赔偿金予以赔偿。第三种情形,若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而第二次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伤残鉴定结论自是应以第二次为准,故误工费可计至第二次伤残鉴定的前一日。
两次伤残鉴定误工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如果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工伤了,无论是身体上受到伤害还是职业病都是属于工伤,工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如果工伤严重的情况,还可以根据伤情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可以增加赔偿数额。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以下是为您总结梳理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内容。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相对复杂的,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后没工作不拿抚养可以吗?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法律知识,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


·广东最新劳动合同是什么
    广东最新劳动合同是什么 2018广东最新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劳动仲裁与仲裁区别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与仲裁区别包括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


·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吗?
    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有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些人在与用人单位的争议过程中,经常不能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解决。这给劳动者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是,概念法律的规定,与正式的劳动关系一样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样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用...


·灯塔市企业工厂动迁标准是怎样的
    灯塔市企业工厂动迁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工厂动迁补偿有哪些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通过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政府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项: 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其中包含对确实...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小型工程发包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小型施工项目发包行为,提高小型施工项目招投标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小型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工程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各类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简易发包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项目预算价确定发包价,公开发布发包公告征集工程项目承包商,在合格的承包商中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承包商的发包方...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一、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工商一般只会吊销,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文件是不会强制注销的,单位要注销需要有企业自己去申请注销,吊销的企业想自动注销要等很长时间,十年都可能,建议早点办理注销。 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和任职将受限制。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当...


·劳动者受伤后,劳务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些职业在工作中受伤是不可避免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雇员在劳务关系中受伤,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劳务关系的赔偿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惑。劳动者受伤后劳务关系的赔偿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两个不同类别的案由。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在雇员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该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具体来说,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月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何谓应得工资,按照该条例的解释包括了计...


·大家都知道建设工程是一个大投资的项目,所以必须要签署合同来保
    您都知道建设工程是一个大投资的项目,所以必须要签署合同来保证建设工程中责任具体落实,而且雇佣法律顾问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在法律的框架里面进行。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呢?建设工程合同应该怎样起草呢?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流程 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合同预算部负责合...


·还在试用期内离职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
    还在试用期内离职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失业保险金怎么发放《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