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这是很多人疑惑的一个问题,比如,有人咨询类似“合伙企业法人退股”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没有搞懂合伙企业有没有法人资格。要弄懂有限合伙企业有没有法人资格,首先我们要弄懂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什么是法人。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内容。

一、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如中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三、有限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根据前文我们知道,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五: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特征有: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社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1、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

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所拥有的独立财产和经费是指依法归法人自己所有或者依法归它自己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有限合伙企业当然也不是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以上是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的相关内容,全体合伙人应对合伙事务承担民事责任,并不是由合伙企业独立承担。所以,不管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都不完全具备法人的条件和特征。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相关内容: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在我们进行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很多股东的切身利益,所以,是经常容易引起纠纷的。要处理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变更登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呢?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变更登记的流程、公司变更登记是什么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一、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怎么办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公司法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二、公司法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编辑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有哪些? 企业是社会的活力之源,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至关重要必不可少。没有了充分的资金,企业便不能够启动相关项目,长此以往,危害的不仅是企业这一个个体,更是整个社会与国家。传统的融资方式如今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所以创新融资方式必不可少。那么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如何实现? (一)股权融资 新创企业融资的第一类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最常见的融资模式,主要...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费用 注册公司的费用一般是各地都不同,具体根据地区而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流程 需准备的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企业住所证明 (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怎样注册外商投资公司?
    怎样注册外商投资公司? 一、外资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是什么?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


·在办理公司的过程中,有的法人会选择欺骗、不诚信的手段,去伪造
    在办理公司的过程中,有的法人会选择欺骗、不诚信的手段,去伪造、变造营业执照,或者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情节较为严重,因此我国公司法就针对这一现象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利益。那么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看一下吧。 一、公司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会就是其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权力的方式就是股东投票权,但在现实中,具有投票决定权的往往是一些大股东,份额少、数量多的小股东们往往没有多大的表决权,而累积投票制就是用来解决之一问题的制度办法,那么,公司法累积投票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一、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


·最新公司裁员赔偿要扣税吗
    最新公司裁员赔偿要扣税吗 一、公司裁员赔偿要扣税吗 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五险一金,这既为人们的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做了重要贡献,另外公积金的缴纳也为了您以后购房需要奠定基础。那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怎么样才能五险一金高呢?今天我们将要对“什么是企业五险一金高”问题进行相关介绍,这个跟企业的行业或者企业的政策有没有关系呢?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下面一一说明。 一、什么是社保月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一、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事先隐瞒了已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与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