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是否要进行申请就要看所给的补偿金是多少。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三、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一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四、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单位注意事项(一)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一般只要是属于无故的辞退都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而对于补偿金一般只要相应的额度就会支付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个人所得所都会全部由劳动者自己来进行缴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咨询清楚避免出现漏税的行为。



相关内容:

·装修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
    装修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


·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会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时间。当然,此时劳动合同就会有到期的可能,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如果你也不是很了解这个问题的话,建议可以阅读一下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


·计件工资和奖金包括哪些内容?
    计件工资和奖金包括哪些内容?计件工资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包括:(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将、外轮速遣将、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后果可以分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


·无劳动合同农民工受伤如何赔偿?
    无劳动合同农民工受伤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形成合法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因为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劳动合同,许多劳动者因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淡薄,并未签订,后续劳动中受伤,自身还要承担医疗费用,此时应该如何申请赔偿呢,以下是两种方法,但个人处理起来会有困难。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一、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处理 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两种: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存在问题的工程就象是随时可能爆炸的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用利益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单位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那么,工程质量怎么验收呢?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


·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在我国的合伙企业中,会有很多种合伙的形式,合伙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快速通道,对投资者来说再合适不过,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感到疑惑的是: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 一、个体工商户适用合伙企业法吗? 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在目前合伙形式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为了让劳动者对企业有归属感,企业会为职工发放福利费,在某些地区的企业会适时发放高温补贴费或者供暖费,解决职工的生活需求。而在工作中,出于职工工作环境安全的保护,考虑到职工的人身安全,会给职工发放劳保费,但是,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


·被无故辞退员工该做哪些准备维权?
    被无故辞退员工该做哪些准备维权?写一份申请书,带着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到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申请书也可以到了那现写。无故辞退维权途径: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手部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产车间,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手部受伤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在得到有效治疗后,职工应该要求单位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拿到工伤鉴定书后,职工才好确定赔偿标准,向单位索赔。目前我国工伤鉴定分为十级。那么手部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手部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