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二、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照月收入的20%-30%给付,如果子女数量在2个以上,应当适当增加抚养费比例,一般不能超过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应当按照当地人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相关内容:

·上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其次就是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那究竟上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


·对于拐卖妇女未遂犯罪么?
    对于拐卖妇女未遂犯罪么? 一、 对于拐卖妇女未遂犯罪么? 拐卖妇女未遂属于犯罪,拐卖妇女罪有没有未遂言根据案情分析,犯罪未遂是有法定标准的: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 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 3、...


·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
    在生活中有无数人走入婚姻的殿堂,自然也有人离婚,一旦夫妻双方决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一旦夫妻任意一方私吞离婚财产,另一方就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自合法的权益,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刑?
    当男女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展开调解,无效的话再展开庭审,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出庭。离婚案件和人身关系密切,男女双方应该亲自出庭。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刑?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怎么判刑? 离婚案件是与人身关系特别密切的案件,无特殊理由,当事人必须到庭。按照民诉法规定,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


·需要离婚但是对方是服刑人员需要怎么处理
    需要离婚但是对方是服刑人员需要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小孩离婚后能不给抚养费吗
    一、有小孩离婚后能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


·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怎样写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


·一、离婚协议公证到哪里办理?
    一、离婚协议公证到哪里办理? 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 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其审查的重点主要有: 1、 申请入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③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一)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哪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