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应该怎么办

进行房产买卖的不是一下就能处理好,光是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还不行,还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才可以。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的情况,那么此时买方应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应该怎么办
很多地段的房价一个星期内房价上涨了10%以上。房价涨幅过高,有的上家在收了下家定金后,宁愿双倍返还也不愿意继续履约。遇到这种情况下家有三个办法解决:
1、如果《居间协议》或《定金协议》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则可视为《买卖合同》,下家有权要求上家继续履行该合同。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不过,大多数《定金协议》或《居间协议》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买卖合同》;
2、如果双倍返还定金还不能弥补下家的损失,下家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比如下家付了5万元定金,上家不想卖房,只同意返还10万元,而此时房价涨了20万元,那么上家仍然赚15万元。这时,下家可要求上家赔偿差价损失,也就是下家按实际损失来索赔,这个实际损失就是房价上涨的差价,下家可以按20万元来索赔。
3、当然,更简单的办法是直接适用《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中的定金罚则,即要求上家双倍返还。 签订买卖合同有一个必要的步骤是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这个备案可以通过中介公司备案或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签订买卖合同后,上家违约不卖,不管下家是否支付了房款,也不管上家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下家都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上家仍拒绝履行,下家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履行。建议在房价上涨比较快时,下家付定金争取多付点,付了定金以后尽早签订买卖合同。
二、二手房卖方不签买卖合同咋办
目前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上,因为房源少需求量大,供应量与需求量的大约比例是1:3至1:5,因此处于绝对的卖方市场,基于市场行情,有些售房人不想受到很多束缚,因此不同意签订过细的或者对自己有约束的协议内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一方提出的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购买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售房人无论如何都不同意签订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内容或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细化,或者不同意购房人更改售房人自己拟定的补充协议,那就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遇到这种情况,有些是售房人意气用事,购房人可以与售房人心平气和地谈,说明利害关系,但也有些售房人所售的房屋本身存在问题,没有将对购房人不利的信息如实告知购房人,恰恰购房人在细节当中谈及此事,并要求将此内容加入合同。
因此售房人不同意购房人的请求,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必须判断购买此房的风险,决定是否放弃购买该房屋,如果购房人判断没有风险,也可以让步,接受售房人的方案或协商内容。
在已经实际签订了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并且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若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的话,那么此时买方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么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要么让卖方承担实际的违约赔偿责任。具体该如何选择,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



相关内容:

·贷款房怎么卖,规定是什么?
     一、贷款房怎么卖,规定是什么? 贷款房是可以卖的,相关的规定是: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银行通常规定贷款未满一年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可用买房人付的首付款去银行提前还贷,办理解押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 二、按揭中的房子怎么卖相关内容如下: 1、转按揭。把个人...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首先查验开发商在售楼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自己拟购房屋在预售许可的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认真阅读开...


·离婚起诉前房产过户有用吗?
    离婚起诉前房产过户有用吗?离婚起诉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过户处理,但如果涉及到私自转移房产则是需要追究责任的。如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共有。如有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二、离婚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怎么办?(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1、纠纷发生前收集好证据,房产交易牵涉几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进程表。杜绝自己无意的违约行为,被对方抓住把柄。 ...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一、离婚时有房贷怎么算抚养费? 抚养费是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来计算,和是否有房贷无关, 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要和对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
    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的限制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涉及用房屋抵押为他人担保贷款,但不是说所有房屋都可以为他人进行担保,特别需要注意十类房产,是办不了贷款,比如公益性的房产,超过年限的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权属有争议的,产权不明晰的房产等等。接下来为您介绍不可涉及的房屋抵押担保。 一、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财产不得抵押第三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


·新婚姻法 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谈到房产问题,无疑是涉及到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当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根据司法实践,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比较难以界定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掉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掉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办手续,想想都怕。2、卖房号,卖房号最容易。有些人房子没买成,就急于转手。这时他们可卖房号,对热门楼盘而言,一个房价就可...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


·房屋只有部分产权怎么立遗嘱
    房屋只有部分产权怎么立遗嘱?可以就自己拥有的这部分产权立遗嘱,遗嘱人在所立遗嘱中,须只对自己拥有的部分房产指定继承人或受赠人,只要不超出自己拥有的产权范围,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立遗嘱的方法有: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


·一、合同法 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 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公司办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现目前,一些公司为了节约自己的办公成本,在寻找办公房的时候,一般会选择与一些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双方当事人今后的权利义务。那么,作为合同的承租方,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以下是我们给您写一份公司办公房房租赁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公司办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