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如何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二、医疗事故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进行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的介绍中,不难发现,如果出现了医疗事故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应该是医疗机构负责全部责任,那么此时医疗结构就应该赔偿全部的损失。而如果还有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那么医疗机构赔偿的损失就在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之间,换句话说就是不用全部赔偿。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赵某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赵某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赵某的家属可能得到的赔偿数额应当按本条例第五十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来计算,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一、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 2009年8月9日,C女士入住Y医院妇产科待产,双方签订了《住院病人同意书》,医院交待了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当日12时5分,C女士查体正常。下午04时10分胎膜破,06时20分宫口开全。下午08时15分,医院考虑到产妇过期孕,先露下降延缓,从外形观察胎儿较大,决定行剖宫手术分娩,双方签订了《手术协议书》,对手术的必要性、手术中...


·医疗纠纷责任承担比例
    医疗纠纷责任承担比例 主要责任: 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于我院相关人员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所造成,医患沟通不充分,与病人自己及家属也有一定关系。 次要责任: 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主要由病人自己自身因素导致,但与我院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有告知不详、沟通不到位、文字书写有漏洞等差错有直接因果关系。 技术事故:是指由于医护人员操作失误及技术水平所限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其...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不属于治疗工伤的费用,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按谁同意谁负担的原则办理。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后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


·投诉医院该去哪个部门?
    投诉医院该去哪个部门? 一、投诉医院该去哪个部门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一、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为缓解医患关系紧张关系,在加大医疗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应该建立和健全若干配套的长效机制。 1、沟通机制。我们的社会普遍存在信任危机,不同的群体之间缺乏信赖,过去医生和患者对立甚至对抗的情况以及医院暴力事件,大部分是由于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生群体不信任而产生的过激行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不仅为诊断所必需,也是医院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2、缓冲机制。即便像美...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现实生活中都会和医院打交道,医患之间的关系也是比较紧张的。如果遇到医疗损害时大部分人都会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办。医患双方往往会各执一词,在这时就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律师为您解答。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


·侵权责任法医疗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一、侵权责任法医疗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费计算是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


·医院看病挂号费可以报销吗?
    医院看病挂号费可以报销吗挂号费不能报销,能报销的是诊疗费,你看清楚一般三甲医院诊疗费是4元。进入已上传费用录入,然后“新增”,在诊疗费用项目前打对勾,会叫你选择医院等级,选完数下你有几张票据,写几张,它自动会计算出合计费用。和单据分开录入,诊疗费用不用一张一张录入,是一次录入的。挂号费是病人就医时在第一时间就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医生智力劳动的报酬。2017年4月8日零时起,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城...


·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死亡伤残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死者报销的医药费,如果是由共同财产支付的,属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支付,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申请人(患者):周某,女,2002年9月23日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女,1978年4月15日生,汉族,住址:清远市××,身份证号:××,系患者的母亲。 被申请人:××人民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同时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事实和理由:2009年6月29日,患者××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