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记载了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对于房子而言非常重要,要妥善保管。有些人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找不到土地使用证了,这时应该立即去补办,以免影响房屋交易。那么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首先,有本人写出申请,到国土部门查询该土地证书发放的有关资料,然后,到当地报社(一般国土部门指定报社)登报声明作废,2个月后,拿着这份报纸,再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证书丢失补办手续。或者先去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说明你原有的土地证遗失了。再拿这份报纸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
二、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哪些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综上所述,如果人们不慎将土地使用证丢失,应该立即补办土地使用证,补办的手续也比较简单。本人先到报社做一个遗失声明,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国土管理部门调阅原始记录,提交补办申请。经核实,资料齐全的话,几天就可以拿到新的土地使用证了。有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屋就可以正常交易过户。



相关内容: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一、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亡之后土地不归任何人继承;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二、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


·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国家对于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约束的,对于一般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比一般住宅土地更短一些,因为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获得该地使用权之时算起的。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了安置用地的概念,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安置用地的使用年限。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地上附着物权...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集体土地的性质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能归个人所有,在对集体土地厂房征收的时候,也是和其他的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是如何进行赔偿的呢?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如何赔偿?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支付的诈骗案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有的时候我们被骗的金额并不多,但是骗子的行为仍然让我们感受非常气愤。有朋友会问,微信被骗一百元可以解决吗?我们可不可以报警抓住这些骗子呢? 微信被骗一百元的话我们是不可以报警解决的。因为一般来说,诈骗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体数额,根据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间确定。 根据...


·农村地区离婚妇女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处理离婚的女
    农村地区离婚妇女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处理离婚的女人与其他村集体资格的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并不因女人离婚就丧失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土地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均可参与分配。《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5、离婚、丧偶妇女及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经常遇到网友咨询,我们承包的土地上种了很多果树,现在政府要征地,但是政府不补偿我果树的钱或者补偿的非常低,这是为什么呢?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存在“抢栽、抢种”的问题,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以一个案例来为您解析一下这个事情。   【案件概述】   某村村民王某承包的7亩土地位于此次征地拆迁范围内,其地上原种有桃树、杨树及其他苗木三千三百余棵。某市的...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在购房时我们在需要得到房屋房产证的同时还需要得到土地使用证,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还需要更多的证件,这些也是我们需要去审查的,当然也有很多时候这些证件是需要我们自身去办理的,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话就会非常的麻烦,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办理的相关流程。那深圳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深圳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


·平度市新河镇土地使用私自过户怎么办?
    平度市新河镇土地使用私自过户怎么办?与以前相比较,虽然外出务工的人数有所减少,但是对于出去工作有所成就的人回到家乡后发现属于自己土地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了别人,一块土地的经济价值您还是有目共睹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平度市新河镇土地使用私自过户怎么办这个问题。 一、平度市新河镇土地使用私自过户怎么办 对于山东省平度市新河镇私自过户土地的情况给出以下解决方法:正常情况过户是要经产权人同意的,要是...


·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吗
    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相关人员具体可以向当地县级政府举报,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必须要给予合理的土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