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

连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为多人,而且很多时候相互之间负连带责任,那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呢?一连带责任人赔偿超出自己限额的,享有对其他未赔偿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那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行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受益人。若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7、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8、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9、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
1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负赔偿责任;
13、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5、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
16、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7、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二、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行使
对于连带责任部分追偿权的行使,是法律实务中的难点。向连带责任人进行部分追偿时,可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根据公平和利益平衡原则来确定。我国(民法通则)确认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确定当事人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本案乙是甲雇的司机,乙的收益来自于因给甲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工资报酬,而甲的收益是依靠乙履行职务带来的商业效益。因此,:所受损失可参照双方的收益比例,合理划分追偿份额。
二是根据过错程度进行区分。过错程度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在区分过错程度时,根据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区分故意和过失。在划分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时,从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和选任、管理、监督、转委托等职权义务及与年龄、知识水平相适宜的常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本案甲的过错表现在雇了没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和安排超载运输任务。没有驾驶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专业技能,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源;安排超载运输,又为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重大隐患。乙的过错表现在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造成经济赔偿,二者的过错责任相当。对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可确定追偿份额。
三是根据其他情况确定。比如损失原本可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追偿人应办理保险而未办理保险,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则由追偿人自行承担。对于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的,应由教唆、帮助人承担全部责任,也不产生追偿问题。对一些损失较小,被追偿入主观恶性大的赔偿,追偿人可行使全部的追偿权。
连带责任是共同责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连带责任人被连带后追偿权的正确行使,在实现诚信原则、保障债权实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交通事故也有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会产生追偿权。至于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其中一个连带责任人承担权利赔偿责任之后,则可以在自己的赔偿责任外,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



相关内容: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 (一)、刑事处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


·交通责任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责任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责任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飙车违法吗?飙车的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具体的施行方式。那么它的具体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法律依据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现代社会,我们的相关的技术发展的都是比较快的,在很多场合之下,如果从事一些违法行为,都会被监控拍到,同样的,在马路上也存在着电子眼抓拍,比如说违章停车。那么,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法律规定,从接受到罚款书之日起的15天之内需要缴纳罚款。 一、违章停车罚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违章停车后,从自己受到罚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


·交通事故中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什么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


·交通事故哪种情况下会被申请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哪种情况下会被申请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应该找公安局,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场合出现的长期停放物,像电车等,那么,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什么是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


·车子撞到人多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子撞到人多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有法定的计算方式,过度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交通事故在现在越来越多见,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手足
    交通事故在现在越来越多见,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手足无措。其实,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其他各种纠纷的处理方法也类似,都可以通过调节和诉讼解决。接下来我们为您讲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内容。 二、诉讼 (一)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