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一、什么是挂账
1、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账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账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应付账款。又如,“挂管理费用”,指确认为管理费用,即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从而增加了管理费用。
2、应确认而不确认的意思,含有违规不处理的意思。比如,“亏损挂账”,这是一种明显地违反会计制度的做法,它造成的后果在于隐瞒了企业的亏损情况,歪曲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导致财务报表局部或整体的不可信,从而影响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公司已注销后的债务问题
公司的注销通常有如下原因:
(一)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二)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那么,如何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此规定了清算程序。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解散,却不能自行决定解散的程序。这个程序简单的说有二个内容:
(一)公示。即要对外发出声明,我公司要解散了,债主赶快来要钱;
(二)清偿。在公司正式注销前清偿债务,如果清偿不了,就要申请破产。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时,也会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说明公司已经经过了这些程序。某些地区工商局要求股东出具声明: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让公司“消失”了,那债权人怎么办?答案是找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就是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务重组的形式
目前的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修改债务条件,如减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
(3)债务转移或债务交换,如债转股、债务从上市公司转移到大股东手中等;
(4)债权人豁免,如大股东豁免上市公司的部分债务。
如果您遇到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的情形,自己作为其中的债权人,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利益将要受损。没有人继续承担对自己履行债的义务。这样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也是不少的。因此,我们提醒您,在发生债务关系前要确定债务人是否已经注销,这也是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的关键所在。



相关内容:

·一、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吗?
    一、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吗? 婚前银行存款利息再投资收益的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 二、具体情况 对于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夫妻...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期限由五年延长到七年 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但是在企业并购的实际过程中,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 二、并购贷款比例从50%提高到60...


·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债权是对债的一种权利,债权当中存在着抗辩权,但是抗辩权的形成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中对于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所有的要件都满足以后方可行使抗辩权,依法享有对债权的抗辩,确保利益不受损。但是形成要件究竟有哪些,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 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一个公司要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够出的,他必须经过产品设计、生产。宣传、销售、财务和售后等环节和流程。这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需要一定的资金流转。当公司的资金缺乏,资金链就会断裂,产品环节就会停滞不前。这个时候,公司经常会向其他的公司进行借款,填补资金流。那么,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借款协议书的范本 单位:_____________...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选择出境游来放松身心。在到旅行社抱团的时候,对方往往要求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这份证明是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时候用到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该业务,为储户开具存款证明。那么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1、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了婚姻是自由的,婚姻法遵守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人在双方的夫妻关系之间不可以强行的插足,就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插足家庭的小三,这些行为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关于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 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在离婚诉讼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一直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个举证责任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夫妻...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债权人要注意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因法律对于借款合同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过了时效借款合同则会失去法律效力。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一般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04〕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


·转账日期早于借条日期有法律效力吗?
    转账日期早于借条日期有法律效力吗?1、仍然具有效力2、借条上的借款日期是约定的时间,如果实际交付借款的时间【即知转账时间】晚于约定的时间的话,那么视为实际转账道时间为借款时间;从合同性质来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实际交付借款时合同才生效,所以说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的。3、当然要妥善保存转账凭证,因为版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需要诉讼解决纠纷的时候,举证时候会用到的,可以为你省好多力的。...


·合同附加条款是什么意思?
    合同附加条款是什么意思?附加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如何判刑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机构与非有关经济活动的机构,在缔结借款合同的过程中而产生的纠纷,其中金融借款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包括金融借合同的借方及贷方的特定性,贷款的时间期限较短、都有担保人,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齐全、手续齐全。而其中的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事先商定一方将一定数额的货币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该种货币相应数额...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律师要花多少钱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律师要花多少钱?欠钱不还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律师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律师收费主要考虑的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欠钱不还起诉后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条文有什么内容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条文有什么内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