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4、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如何应对借款人转移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出借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借款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出借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出借人的权益。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借款人能想出各种逃债的办法,我们也能找到相应的讨债方案。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讨债,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相关内容:

·早教中心欠钱不还怎么办
    早教中心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一、政府债权债务的定义: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


·如果借条有错别字有效吗?
    如果借条有错别字有效吗?借条有错别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借款人或者借款数额的错别字,可能导致借条失效,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不影响正常理解就不影响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
    什么是借款担保,有哪些类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社会主体会想到向他人,或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等方式获取缺短期资金。在借贷时,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会要求借贷者提供借款担保,你是否知道借款担保有哪些类型呢? 一、什么是借贷担保? (一)概念 担保借款是指有一定的担保人作保证或利用一定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而取得的借款。 (二)分类 担保借款可分为以下3 个类型...


·企业欠债股东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企业欠债股东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


·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民间借贷也越来越盛行。但与此同时,跟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有很多人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都不清楚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那么,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解释说明。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有效吗?
    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有效吗?1、借条内容写成了收条的内容不一定有效,需要看这个收条目前是否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收条内容提及到对方是借用你的现金或物品,收条一样可以当借条使用,具有同等效力。不可能因为标题问题,整个债权债务关系就无效了。2、借条的内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


·借款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此时一些民事主体会选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借贷请求,为了降低借款请求,借款者有时会实施行贿行为,银行机构的一些职员会经受不住诱惑,会受贿,此种借款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借款受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


·最新婚内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
    婚内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里的“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一、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据此,继承人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然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但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不可以;检察院违法罚没款是不可以退还的,罚没款申请延长是不可以的,规定的时间没有交纳会产生滞纳金。罚没款,主要是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通常是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缴纳,也存在判决之前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