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企业逃避债务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使破产企业逃避债务或配合支持破产企业逃避债务,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法律规定,不听从清算组织和人民法院的安排,实施诈欺、隐瞒、作弊、侵权等行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破产法》的第47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前6个月至破产期间企业的隐匿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应给予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处分。第127条规定,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第129条规定,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二、行政处罚的罚金是否可以当做普通债权?
税收债权与民法上的债权不同,是依公法产生的一种特殊债权。破产企业不因其破产而减免其所欠税款的缴纳责任,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全社会税收受益人的利益。同时,国家征税并非没有“对价”,国家必须从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和环境上为纳税企业和公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其他必要条件。这就是国家征税的“对价”。因此,我国现行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均将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列为第二顺序清偿的债权。
罚金和税收二者在性质和功能上有质的区别。罚金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虽然也收归国库,但它不是国家的经常性收入。国家并不依靠罚金来行使国家职能和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也不需要为执行罚金支付“对价”。罚金的惩罚性和非公益性决定了不能将其与税收列为同一性质的债权。
综上所述,破产清算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最关键的步骤,当企业有拒绝移交企业账册、财务报表,销毁财产证据材料,私下转移财产等行为时,可能会受到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直接责任人擅自离开住所的,还可能被处以拘留。企业清算完毕,将财产做出分配后,余下资金就需要缴纳行政罚金。



相关内容: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 一、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


·地产商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地产商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应遵循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破产程序应当实现的最重要的价值目标,同时也是破产程序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的实质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具体而言,就是“在破产清算中将各种性质的债权或权益区分开来,分别就诸如破产费用、共益债权、劳动者工资与其他费用,国家税款、别除权、普通债权以及劣后债权等实体权利...


·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一、企业出让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企业出让后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什么? 一、定义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 二、撤销权制度概述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一、清算期间是什么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务问题。 二、破产管理人在清算期间主要处理的财产 1、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二全文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二全文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


·厂子破产拖欠工人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


·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后,会对公司进行解散,开展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不同,非破产清算是在公司资可抵债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核算后,会按照一定顺序分配。那么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给您分析分析。 一、公司非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在优先清偿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公司...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 (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个别清偿诉讼:中止审理→驳回(宣告破产)or恢复审理(驳回终结)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1、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判决驳回...


·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需要多久时间一、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需要多久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


·外资企业破产员工赔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外资企业破产员工赔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一、外资企业破产员工赔偿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外资企业破产员工赔偿问题的规定为:外资企业破产,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