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土地使用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中也是时有出现,生活中不免能看到相关的例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纠纷涉及到房地产开放商的话我们是不好进行处理的,因为对方在此方面是专业的人士,而且一般并不会妥协。那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问题我们要怎么解决呢?房屋怎么判断是不是大产权房呢?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一、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二、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三、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四、大产权房是可以中国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对我们来说房屋是非常重要的人生环节,购买自己的房屋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第一个目标,但也有很多人在购买房屋后遇到一些问题。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问题最近就非常火热,房地产公司的破产使得房屋无法继续建造,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就只能够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起诉,但自身权益还是需要靠政府机构来维护。



相关内容: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土地使用者通常都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也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限,不同的土地甚至是不同的人口在使用土地时都有限制条件和使用年限的限制。清楚了解人口土地使用权限的相关知识对土地使用者在使用管理土地时具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在本文为您解答这一问题,请您往下阅读。 一、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是指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方式、用...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一、何为土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


·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一,征地补偿分配包括哪几个部分 征地补偿款包括三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 (二)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1、一般支付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何分配; 2、村集体成建制被撤销的,应当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3、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剩余的部分,由本村集体村民开会来决定具体怎样分配。...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说国家需要使用我们的土地的话,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需要予以配合的,当然国家也会有相应的政策,鼓励我们。比如说土地征收补偿就是其中的一种政策,很多人都想知道。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一、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各个地方的临时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青苗补偿费指的是国...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
    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我国的国土归属国家所有,有着土地共有化制度,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来使土地使用证延期,土地使用证到期延续须缴多少费呢?下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想要延续土地使用证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具体费用视实际情况而定。参照土地使用证延期规定和土地出让金可以计算...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需要怎么办理? 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1%;子女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2% 到土地部门部门不需缴纳其他税,只需缴纳工本费几十元左右。 二、农村房产继承的手续需要哪些? 1、需要有效的证明:老人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房者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


·行政地域管辖的原则是怎样的
    行政地域管辖的原则是怎样的地域管辖是对行政主体之间分工和权限的规定,简单的说就是各司其职。然而现实中由于行政事务的繁杂,行政主体之间的管辖权又不得不出现交叉、重叠的现象。那么,行政地域管辖有哪些规定呢?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行政地域管辖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地域管辖的定义 地域管辖是指行政主体系统中确定同级行政主体之间首次处理行政事务的分工和权限。任何一个行政主体都有其独立的行政管辖区域,但是,在其...


·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办法,在全国各省市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您如果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不小心将土地使用证件遗失了,不管补办流程有多么麻烦,都必须重新补办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对公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一、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


·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


·土地使用证续期费用过户的费用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续期费用过户的费用是怎样的? 如果具有土地使用的相关人员,在土地使用过期之后,可能就会涉及到土地的续期,或者是过为其他人,那么具体的相关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呢?根据新的说法,过户的费用应该都是只转让,并且根据土地的相关面积来进行决定。详情来看下文。 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般的过户指的是转让,费用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 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 契税: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