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发展困难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压力,降低企业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不过裁员的进行中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这些补偿金是需要公司进行赔付的,虽说如此,但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知道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那具体来说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呢?

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但是,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人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因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裁员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已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裁员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并不一定要到企业困难时才会进行,如果企业想要降低用人成本或者认为自身人员过多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不过对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太担心,如果自身对企业有用处是不会被裁员的,如果被裁员的话也是拥有裁员赔偿金的。


相关内容:

·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吗
    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吗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二、分公司只要是...


·公司法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实际上,很多设立公司的人,他对于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又经常会和自己的股东或者是公司内部和公司交易经营当中的相对人发生一些问题,这个时候法律的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他们想知道。公司法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公司法超范围经营处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超范围经营处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任何社会行为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需要遵守有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在这方面,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制定了公司法。那么,很多人就会问了,如果公司超范围经营,那么势必是要接受处罚的,公司法超范围经营处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超范围经营处罚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二、法人的主要内容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


·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是什么
    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是什么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二、选择原始股的注意事项:看承销商资质购股...


·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
    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 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是可就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决定作出一定表示的权利,是一种固有权和共益权。只要股东还处于股东的地位,就可享受这一权利,投票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体现。在投票表决时,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公司法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可否自行约定?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董事会投票权是可以自行约定的。 《公...


·一、公司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
    一、公司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 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对于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对于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对于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是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二、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结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结构是怎样的? 任何一家公司,要想长久有效地运转下去,就必须构建起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这样才能实现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使各个部门协调运转。私募基金公司属于金融类公司,在我国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那么,私募基金公司组织结构是怎样的呢? 一、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 1、权力机构 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


·什么叫公司法人财产权?
    什么叫公司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就是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主要指:企业法人有接受投资,进行经营,经营的结果由投资人承受的权利。法人财产权来自于投资人。投资人向企业法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法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企业法人,所以法人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法人的权利是法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就是投资人的股权。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1、法人有接受...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 无抵押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