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发展困难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压力,降低企业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不过裁员的进行中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这些补偿金是需要公司进行赔付的,虽说如此,但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知道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那具体来说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呢?

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但是,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人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因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裁员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已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裁员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并不一定要到企业困难时才会进行,如果企业想要降低用人成本或者认为自身人员过多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不过对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太担心,如果自身对企业有用处是不会被裁员的,如果被裁员的话也是拥有裁员赔偿金的。


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您对于公司都有一些了解,因为现在的这个时代公司是非常的多,种类也非常的多。我们也听说过很多公司被收购或者很多公司被卖,这就需要法人变更一些手续。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还是非常关心的,那么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71条规定的公司的股东,如果要进行股权的转让的话,那么公司内部的成员的话是优先进行认购的,这实际上就是优先增资的权利,当然了,在认购股权的一些具体的价格方面是平等的。优先认购权(Pre-emption rights)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融资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各企业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时,可能会通过向银行等今日能够机构提出融资请求,此时,融资机构一般会要求借贷者提供担保,担保人需要按照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银监会联合七部委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负责?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


·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何?
    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何? 律师在您的印象中似乎是收入非常高的人群,但是这个也是分人的,正常如果名气大一点的律师,知名度打开了,就能接到很多的案子,自然收入也就很高了,但是如果知名度不行,效益不行自然也没有别人说的律师都很赚钱。律师是靠什么收入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 一、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 各地不一样,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所以标准也不尽相同。 二、律师费是什么...


·总公司签。办理分公司时
    总公司签。办理分公司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


·公司是法人主体
    公司是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破产后,已将公司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如何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的呢,又该如何判断这个公司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公司进行融资计算从而估计公司的价值。但是有不少人就疑惑了到底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呢?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相关的疑惑。 一、可比公司法 首先要挑选与非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或可参照的上市公司,以同类公司的股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主要财务比率,然后用这...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