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般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

一般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机动车是人们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也可以说是最方便的代步工具,您都知道,机动车是需要办理机动车牌照的,如果因为牌照破损或者购买了新车,那么,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如果可以更换需要进行什么程序?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以及与及其相关的问题。

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机动车自转出之日起,90日内未到本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交验机动车。

(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九)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

(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2号楼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

(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到2号楼8号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到1号楼21 - 24号窗口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在25号窗口确认车辆牌号,到44 –46号窗口付牌证费后到20号窗口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到1号楼16 - 18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1号楼26号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八)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毕后,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四、收费标准:

(一)牌照费:汽车100元/副;摩托车70元/副;挂车50元/块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二)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怎样办理牌照的更换,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比如车主的身份证等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现实生活中,关于更换机动车牌照的手续比较复杂,如果您需要办理的话,我们建议您在去更换之前最好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将该准备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再去办理。




相关内容:

·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一、交通诉讼中该如何举证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无论是私了、诉讼还是事后的保险理赔,都需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害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交通事故这一侵害事实、损害结果以及交通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下是一些常见赔偿项目应当提交的证据。 1、医疗费。需要提交挂号凭证、医疗费票据、病历本、诊断证明等等,在住院的情况下,这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手腕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手腕骨折怎么赔偿? 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并要知道事故责任。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


·交通肇事判缓后多久可以拿驾照
     一、交通肇事判缓后多久可以拿驾照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判缓后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才可以知道多少重新考取驾照。 1、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因饮酒驾驶证营运机动车,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逃逸,构成犯罪的,被吊销的,那么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 如果没有超出交强险的赔偿内容那么就由交强险支付。 交强险赔偿内容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一般情况下是由肇事逃逸者承担全责。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


·红灯亮时车己过停止线停下算闯红灯?
    看具体情况定。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罚款20-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


·交通标志主要是指什么?
    交通标志主要是指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在马路上看见各种各样的交通标志,这些交通标志的意义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和了解,本文我们想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交通标志的内容,和一些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可以运用本文所提供的方法进行解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用文字或符号传递引导、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设施。又称道路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在交通标志中...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一)什么是租房押金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


·一般出车祸后怎么要误工费
    一般出车祸后怎么要误工费出车祸以后的误工费应该是由全责方来承担的,但是,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中所有的赔偿项目,括误工费都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主要责任人应该赔偿的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收入和误工证明这两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的,如果被害人无法举证的,主要责任人也可不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需要有重伤认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需要有重伤认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是由公安部制定的。公安部公布了修订后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规定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