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小时工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小时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是固定的、而且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小时工劳动关系很难确定是和哪个用人单位确定的。而一旦小时工出现工伤等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小时工该段时间的劳动关系,以此明确该由哪家用人单位承担小时工的工伤赔偿,以及其他的经济损失。

一、小时工劳动关系如何更好的确定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二、小时工工作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
小时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确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为其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同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的伤被确定为工伤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小时工负担相应费用。
三、用人单位终止用工,需要向小时工支付经济补偿吗 ?
不需要。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与小时工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不用。小时工用人单位与小时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口头形式一般适用于短期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而书面合同形式则适用于标的数额较大而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其用书面文字形式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查。所以,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对于以小时计算的小时用工形式,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按照劳动法的说法,小时工劳动关系虽然不如正式员工一样的紧密,但是一旦小时工遇到了工伤等情况,用人单位还是需要和正式员工一样对待,对小时工进行一定得补偿。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改进使小时工也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在书面的层面维护小时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怎么处理?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怎么处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要让公司赔偿员工相应的费用,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不管是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当事人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对劳动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很显然,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与其他的合同不一样。具体说来,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


·工程质量分类标准,工程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
    工程质量分类标准,工程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 建筑施工工程的工作庞大又复杂,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不幸出现了失误,这时候可能出现的后果也是十分复杂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是有工程质量标准的。那么,工程质量分类标准,工程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


·一、在我国民工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一、在我国民工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误工费本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在建工程有工程合同是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还要有: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之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现状好点,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可以用于其他类别的贷款。2、工程取得国...


·建筑个人劳动合同范文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必须清楚劳动合同上面的信息和内容是否符合真实情况和合法。那么,建筑个人劳动合同又是如何编写的?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


·国家规定今年五一放假几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国家规定今年五一放假几天?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劳动节4月30日~5月4日,共5天假期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二、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加班费吗
    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加班费吗? 一、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加班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既不包含加...


·经济补偿金是否是纳入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否是纳入工资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一般都会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但是工程的招标也有一定程序的。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其招标的流程略有差别。接下来,我们将就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流程的内容向您作介绍。 建设工程招标流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


·劳动争议仲裁代表人制度有什么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代表人制度有什么意义 一、相关概念解释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裁决并不直接侵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裁决,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此处所说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民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