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的规定:关于建筑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确认。建设施工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非法用工主体搜招用的人员与发包方、转包方、分包方、被挂靠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最高院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明确,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承担人、承包人又转包或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只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包公头只是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完成工作,交付最终成果,双方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
相关内容:

·劳务派遣工享受年休假可以吗
    劳务派遣工享受年休假可以吗一、劳务派遣工享受年休假可以吗 根据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二、带薪年休假一般有几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用...


·肋骨骨折一根工伤伤残等级为几级?
    肋骨骨折一根工伤伤残等级为几级除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评残标准外,骨折最低可以评十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可以评十级伤残。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伤残鉴定程序内容:现在很多企业都有工伤保险,其实也是保障人们利益的一种方式,...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在中国,当我们需要开建工程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就需要备案以及管理,今天我们就以《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来讲解一下,让您学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该怎么管理备案。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行为,依法保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跟别人介绍工程有责任吗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其二、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
    您都知道,劳动者去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时间有没有限制了,劳动合同可以签一年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感兴趣可以看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签多久,因此,劳动合同签多久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是可以签订一年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签...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几何倍数增长。那么,凡是有建设工程项目,就会订立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也会产生许多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合同纠纷。那么,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有我们依照国家法律解释,为您进行说明。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


·劳务分包纠纷法院管辖问题,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发生劳务分包纠纷,当然是及时找方法解决问题,协商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再提起民事诉讼肯定要确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分包纠纷法院管辖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分包纠纷法院管辖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当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应该如何处理社保?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企业和公司都会为自己的职工购买社保,社保一般都是由单位集体购买,个人是无法购买的,所以一般我们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又或者当我们的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我们要如何处理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主要包括什么,主要是“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一、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提前还贷是需要按照实际的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 计算方法工具说明 1、计算商业贷款选择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时,每月的月供、利息总额和还款总额。 2、短期贷款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或者分期付息一次性还本方式,不适用于该计算...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 十级 5....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