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一个建筑工程想要验收达标,就必须把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过关。如果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了就代表该建筑工程已经验收成功一半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防水工程质量如何检查,本文我们将给您带来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您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一、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必须要按照我国建筑行业上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做的,比如,要求施工者不能盲目进行施工,有关的施工方或者单位、个人,都一定要按照事先的工程图纸以及有关的防水工程的施工技术去做好工程的防水效果,不可以自己盲目修改工程施工的设计模式,在施工的过程之中,不能出现了偷工减料的情况。

除此之外,管理条例上还规定,必须要在施工的同时,去按照有关的建筑工程上的设计图纸去做,才可以真正意义上实现责任保障,提前实现了工程设计及时完工,当然,这样做,能够明确设计、施工责任,提前完成施工计划。

因为在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之中,明确了防水施工的主体包含了建筑单位以及施工方的承包单位,所以,在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承包方必须要切实的按照承包合同上的规定,去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权利义务,且对建筑单位负责人。且工程承包的一方,必须要做好对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的施工质量,按照承包合同上规定的标准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才算整个防水工程验收结束。

二、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

基层处理、清理。做找平层、结合层、细部附加层、丙烯酸防水层、蓄水试验、保护层施工、二次蓄水试验。

1、 应对厨房、 的标高复核正确,特别注意地漏的标高位置正确。

2、 对地漏、管道根部墙洞质量要仔细检查,墙洞要密实合格,找平层施工时管道根部必须按要求作嵌缝处理。

3、 阴阳角应作成圆弧形,并顺直、平光。

4、 找平层施工:基面有空隙、裂缝、不平等缺陷的,用水泥砂浆修补抹平。使基面必须坚固、平整、干净,无灰尘、油腻、蜡、脱模剂等以及其他碎屑物质。

5、 找平层干燥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施工期间应防火、防水。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

6、 防水层完成后,要进行成品保护,不得商人走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 防水施工完毕后,进行蓄水试验,经过24小时以上无渗漏视为合格。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二次蓄水试验。

您在进行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必须要注意的是在防水工程施工完毕之后,您一定要进行储水实验,只有确定没有任何的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才能够成功的验收。建筑工人在建筑防水工程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按照防水施工图来建造,而且在检验的时候也必须要认真负责。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处理的基本原则及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做了原则性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规定了无效合同处理的基本原则,即首先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其次适...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农民工作为用工领域中的弱势群体,经常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事情。《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有非常大的作用。那么如何加大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这篇问题和您探讨一下。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工伤保险缴纳率还很低,尤其在一些小型、微型企业难以落实。工伤保险是农民工最关注的社会保险,因为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分布在建筑...


·一、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一、书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你与用人单位协商,签多久都可以。 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的要点,如何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 新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把握好两个要点。 其一,考虑人员更新的需要,可以以短期限劳动合...


·员工上下班工伤认定是怎么操作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实践中,员工上下班工伤认定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应当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下班的目的”...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形象,很容易导致其它的员工有担忧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


·一、拖欠工资随时辞职违法吗?
    一、拖欠工资随时辞职违法吗?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上海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内容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 , 根据《劳动合...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与保险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一天都没去怎么办?
    受到工作单位的雇佣,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和雇佣单位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很多情况,如与保险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一天都没去,是属于劳动者的责任还是其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去上班该如何解决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想去工作可以选择辞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辞职...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我们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法律凭证,就比如我们住的房屋必须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个证都齐全我们才对该房屋有完整的权力。主要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证书,那么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呢?一起来了解吧。 工业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