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港口需要承受比更多的业务量,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就要求港口建设工程的质量要非常的高,当然在我国港口的建设大部分都是政府工程,所以对于港口工程的质量一般法律上也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标准

1、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应在工序交接验收的基础上,由该分项施工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由专职质量员和监理工程师核定。

2、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应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施工处或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专职质量员核定;其中基础和主要分部工程应由企业技术或质量监督部门核定。

3、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企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全面检查与自评,有关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后,提交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或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4、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凡有分包工程者,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将检验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

二、法律规定

(2005年4月12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港口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活动。

本办法所称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港口工程完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资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港口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四条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真实、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港口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接受、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六条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部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竣工验收工作。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其余港口工程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以上负责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

港口工程是一个大型的工程,需要多个类型的工程共同建设完成,所以一般来说对于港口工程,政府是会公开的面向社会进行招标,将整个港口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企业共同完成。


相关内容: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等等。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单位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偿的,那么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一、供养抚恤金前提 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是按工亡职工工资的40%按月支付供养抚恤金。 法律依据...


·青岛劳动合同备案网站是什么?
    青岛劳动合同备案网站是什么? 网站:用人单位根据授权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qd12333.gov),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 二、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 三、...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即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不同而分为三个档次: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为工资的150...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水利工程,还是普通的房屋单位建筑工程,有一个核心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问题,是高质量的,才能说得上一个好工程,是一个安心工程。那么,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以下三方面: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除了可以单方解除之外,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进行解除。但此时,必须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才行。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


·3级工伤第三方侵权应赔付多少钱?
    3级工伤第三方侵权应赔付多少钱? 工伤职工因为第三方侵权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


·雇佣关系的形成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的,当然,雇佣关系也是
    雇佣关系的形成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的,当然,雇佣关系也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来说,这个期限会详细的体现在劳动合同之中,至于是否需要续签,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怎么写通知书?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什么意义?每当修建新的建筑工程时,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委托人和承包方都相当关注的问题,我们以前提到过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为工程质量增加保障,即对补偿工程修建完后可能出现的损害维修费用进行。下面,我们就和您来聊一聊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狭义的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国外称IDI),是由工程的建设单...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
    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 在职业生涯中,可能每个人都需要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增加收入,找到工作后就涉及到与即将入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吗,可以复印吗? 一、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复印吗? 劳动合同可以复印用,但是一般情况下要以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为准的。不过,在必要的情形下,复印的劳动合同经过司法鉴定后和原始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