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请求判决原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书应怎么写?

很多时候劳动者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用人单位批准了但却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因此而埋下隐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务纠纷,向法院起诉判决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请求判决原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起诉书应怎么写?


一、文书制作概述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法律文书。起诉,是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最重要的诉讼权利。民事起诉状,是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关键的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二、书写起诉书

1、首部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比正文字体大一号。

(2)、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诉讼能力,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项内容。如有第三人,依前述情况写明。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各自委托人后写明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或其职业。

2、正文。 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姓名和住址三部分内容。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应当明确具体,合理合法,切忌含糊、笼统,更不可无视法律和事实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

(2)、事实和理由。这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依据。着重写明原、被告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权益发生争议的基本情况,并就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性质、危害后果以及被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以阐述和论证,主旨在于说明原告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一部分必须依照主次顺序逐项列举所提交的书证、物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并说明书证、物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的来源以及可靠程度。特别对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和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证据,必须写明正确的来源。一般证人情况的说明放在其他证据后面,写清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尾部包括结尾和附项。结尾主要写明致送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等。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离职时,应按劳动法规定的程序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突然又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等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原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答应劳动者要求。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如何保修?随着国家发展工程建筑也每年递增,工程在施工时需注意质量安全,施工完工后让需要质量保证。所以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保证的范围有多少及出现问题怎么解决也成了建设单位和甲方单位关心的问题。我们近期就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一和汇总解答。 一、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几年?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 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 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界区等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施工准...


·学校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青少年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说我国几乎所有的六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一天中都会在学校里呆着,学校是我国青少年的聚集地。那么,学校的建设自然也就是重中之重,因为学校的工程一旦出了事情,威胁的是青少年的未来,也同样就是祖国的未来。所以学校的建设一定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工程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系统校园校舍工程建设项目,同时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设计图纸施...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 水利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我国格外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并对此建立了专门的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请详细阅读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一、被狗咬后能否要求误工费?
    一、被狗咬后能否要求误工费?无故被狗咬伤后,狗的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可以向其索赔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由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2、 量刑标准:? 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在,很多房地产公司会因为房屋不好卖而拖欠民工工资,那么如果遇到工程款未付的情况要如何处理呢?应该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呢?公司工程款未付的后果会怎么样呢?很多人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下面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工程款未付的后果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


·用人单位能够解雇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
    用人单位能够解雇劳动者,也就是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此时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具体说来,法律中规定的,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已违法,你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等30天后离职,现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你解除劳动合...


·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工在上班的时候,如果企业管理不当,就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从而给职工造成人身伤害。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对于工伤认定,我国有专门的法律文件,即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及期限等。那么,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认定十六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故意犯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