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情形

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持有划拨土地使用证需补办出让手续的。

二、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如需要他人代理办证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及出让呈报表(原件1份);

6、土地估价报告(原件1份);

7、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分别提供相关材料(成交确认书等原件1份);

8、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1份);

9、契税完税凭证(原件1份);

10、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还需提交: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3)原土地使用者主管部门同意其改变用途、权属的文件或转让协议(原

件1份);

11、其它证明材料。

三、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登记流程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因为相关手续证明了土地使用权归属,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网相关律师。


相关内容:

·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因此征地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征收土地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关系着广大土地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您对此都非常的关心,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


·花莞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花莞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根据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耕地赔偿标准最高,最高为123万/公顷,建设用地赔偿标准是98万/公顷。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古时候我们常说开疆拓土,统治者们对于土地疆域的幅度是非常在意的。有了广袤的土地,才能生产更多兵马粮草,才能开疆拓土。现代也是一样,人们讲究土地使用证。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一旦丢了,在农村,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


·2023年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现如今,如果家里的老房子或者宅基地在政府的城市规划中被征用,就会得到一笔非常多的征地补偿金,这无疑是非常理想的主意,因此,很多人对于征地补偿的新政策非常在意。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如何呢,就由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资料。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各个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不同,由当地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可以登录当地的政府网站进...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


·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一、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 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 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


·最新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腾越镇(除原勐连乡范围)、和顺镇,平均补偿标准:4706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中和镇、荷花镇、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曲石镇、固东镇、界头镇、马站乡、北海乡、清水乡,平均补偿标准:3694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Ⅰ,腾越镇原勐连乡范围、芒棒镇、五合乡、团田乡、蒲川乡、新华乡,...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一、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实现广西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向被征地单...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一、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不少的农民朋友并不太清楚这些条件,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到底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农民朋友们解决这一个问题,下面,的我们将为各位介绍一下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以及原则和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您仔细阅读下文。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 1、需要经过发包方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几年?出让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因此,根据目前的土地政策来看,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