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

当夫妻二人不存在感情后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定他们可以离婚,而在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涉及到房产证上名字的归属,这时候又不想将房子变卖,那么是否可以对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法律中也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子不分配的情况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而且规定房产证上的记载与房屋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符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上的记载有错误否则就以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2、以子女名义购房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此种情况,虽然孩子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他们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受限的。也即孩子可以成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为父母只是可以在孩子未成年前,具有代管房屋的权利,但是不能因此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父母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否则不能处分此房屋。
3、购买商品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根据我国法律,房屋所有权证是认定房屋权属的法定凭证。在具体实践中,很多人购买房屋后常会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好产权证。比如,因开发商的相关报批手续不齐全导致无法办理,或是购房自身为了节省各种费用,不想办理产权证,以为有买卖合同及付款发票就行。对于上述情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时,法院就会以产证无法认定而不做处理。签订了购房合同,依约支付了房款,只是能够证明自己能够依约享有合同项下权利,但是要证明享有独立的产权,唯有产权证不可。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反悔要求退房的情形也不在少数。
4、购买二手房未及时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实际即便双方达成了协议,在事后的产权变更时也会遇到诸多麻烦),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么先中止本案审理,待当事人另案诉请确认产权后再恢复庭审;要么在本案中不作处理,只对其他财产进行分割。
5、自建房未审批
从法律上来说,违规自建房不论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所建还是违规占地所建,对于房屋的使用者来说都不具有合法的产权。而即便如此,由于宅基地的审批往往只能是该属地的集体组织做出,常常表现是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配偶的一方父母所有,另一方当然是无法分得的,更不用说是违规盖建了。
6、受赠、继承未过户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亲属、至交好友之间,通过赠与合同和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交由他人享有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婚姻家庭中发生最多的情形是,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特别是对于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人的情况,出于各种原因,各继承人之间并不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此情形下,各方当事人和睦相处还行,稍有不慎则会纷争不断。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在离婚案件中,享有继承权的一方常常是故意与其兄弟姐妹协商一致,对于遗产中的房屋不进行分配,导致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而这种故意不进行遗产分割的做法,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还无法进行救济,造成有“冤”无处申。
7、房改房未到位
房改房本身是政策下的结果,在实际到位(落实产权)时,往往又会因各地方、各单位的政策面的原因要拖不短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若在此期间发生婚姻的变故,非房屋产权单位一方的职工在主张权益时常常受挫。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承租公房的分割使用同样是一大难点,特别是自管公房的分割,更是难上加难。在实践中,产权单位往往会对本单位职工做出偏袒,或者是串通假退房,或者是向法院出具不允许外单位人员承租的证明,使得非产权单位职工一方的权益受损。如果夫妻双方不想分配房产,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在满足上文所述的条件下也不能对房子进行分配,但是如果选择了离婚还是尽量把财产问题说清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相关内容:

·随着现在经济发展,楼价上涨了一波又一波,好多炒房的人在前期购
    随着现在经济发展,楼价上涨了一波又一波,好多炒房的人在前期购入了好多房子,实际生活中房子又是人们的刚需品,您在成家立业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采购房产。您在购买不动产的时候,不动产税由谁交?不动产税的缴纳主体会不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不一样的规定呢?今天我们就这些问题一一说明。 一、不动产税基本概念 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


·我们知道我国的房价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在上涨,导致的结果就是
    我们知道我国的房价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在上涨,导致的结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同时也会为了房产而产生很多的纠纷,解决房产相关的纠纷就要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上海律师房产纠纷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房产纠纷是怎样解决的?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


·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一、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承租人转租商铺时是不需要叫房东签订合同的,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合同,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


·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购房政策做了哪些新的调整?
    上海作为一线城市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让有购房需求的人望而却步,而且房价一直在涨,购房需求也在增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房价问题上也不断的出新政策,以缓解因房价过高造成的供需不平衡,同时也对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规范,我们就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做了一些总结,以方便购房者根据自己需要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 一、上海买房限购政策 1、提高非上海市家庭购房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年限:社保及个税需连续缴...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齐全指的是哪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


·新房网签备案隔多长时间?
    新房网签备案隔多长时间?网签是在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的。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现在有一部分开发商会在未取得预售证或其他证明时,就与购房者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这样的情况是没办法进行网签的。另外,如果购房者自身的购房资格没有被核验通过,也不能进行网签。备案是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处分其份额,当然,这里的份额不是实物上的份额,而应当理解为价值上的份额。 2、共有房屋的买卖,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


·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怎样走流程?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几道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是: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然后,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由于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种种原因,工厂厂房需要通过拆迁来满足机关部门的要求。厂房拆迁未必一件坏事,如果工厂负责人有与对方签订一份厂房拆迁合同协议,工厂就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本篇文章以沐阳县为例子,为您讲述沐阳厂房拆迁的一些事。那么,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我们马上收集了材料,供您阅读。一、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1、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