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1、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2、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该争议,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此外,由于调解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所以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合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申请仲裁
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企业调解委员会处理而直接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因处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缺乏法律依据,所以这类争议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可以申请仲裁。除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劳动争议仲裁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二、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后,除了首先争取协商解决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还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诉讼是万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因为到了司法诉讼环节,双方要通过代理律师打官司,相对耗时耗力,并且解决时间较长。这里还有一个小细节需要您注意,申请诉讼时效是两年,超过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相关内容:

·怎么进行工伤索赔计算
    怎么进行工伤索赔计算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中主要法律问题 1、建设单位未通知承包人进行保修,便直接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或虽进行了通知,但无证据证明。 ...


·在我国的国家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中,种类和性质最为复杂、繁多的
    在我国的国家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中,种类和性质最为复杂、繁多的就是事业单位了,包括有公共管理权力的事业单位、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公共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等,对于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的事业单位人员,适用的制度规定各不一样,对于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按规定必须予以开除,那么,为什么事业单位醉驾没开除...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主张增加数额的。 《人身损赔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在许多工伤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得到确认引起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必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申请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仲裁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那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有时效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根据民法理论,“诉”有三类:确认之诉、给付...


·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许多人都已经知道了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肯定有人会问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其实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期限的,下面为您简单说一下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如果超过了工伤认定的期限该怎么维权。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一、工伤鉴定主要看什么材料?
    一、工伤鉴定主要看什么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应该注意什么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应该注意什么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吗?《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辞职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批准的,那么带上劳动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鉴定的一些具体事项,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已经知道了工伤鉴定的流程但是却不知道工伤鉴定的具体操作时间是怎么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伤鉴定没有时间限制,伤者申请伤残鉴定被受理后,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到内给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采取了单赔的政策?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采取了单赔的政策? 实行了单赔的政策,与国际进行接轨,更加的合理。第三人侵权(数量较多的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问题,也就是通常说的“单赔”和“双赔”的问题。原先我省采用的是双赔政策,这次《条例》明确了总额补差和就高原则,将原来的“双赔”改为“单赔”。主张“单赔”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双赔”过度加重雇主责任,也不符合禁止得利原则; 二、...


·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受伤的员工除了要治病以外,更关心的可能还是赔偿方面的事情,单位必须承担其赔偿员工的责任,但是单位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员工垫付了医药费自然会希望单位越快赔偿越好,那么,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