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吕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吕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现在吕梁要进行新一番的建设,这时候国家为了补偿企业拆迁是收到的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您做出一定的补偿。国家对于这番补偿有自己的标准,现在就为您整理了吕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全文,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吕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提高我市城市品位,保障新城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市政府决定实施吕梁市新城建设房屋征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范围:吕梁市新城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东、西至两山山脚线范围之内;南、北至龙凤北桥以北、大武霍州煤电集团以南。

第三条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城市建设,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离石区人民政府和方山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

第四条征收与补偿遵循服从规划、顾全大局、合理补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被征收人可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补偿两种方式。

第五条自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管理的紧急通告》(吕政告〔2012〕1号)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六条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或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房屋,由方山县、离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组织县、区相关有关部门共同认定。

第七条行政、企事业单位公有的职工住房(宿舍),对房屋所有权单位进行补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第八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的确认、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征收人不配合调查登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可以通过房屋权属登记档案或者现场影像资料、勘测结果进行登记,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第九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评估

第十条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价值,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十一条被征收房屋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5日。被征收人对初步评估结果有异议的,由评估机构进行说明解释。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出具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应当及时向被征收房屋所有人送达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送达被征收人评估报告后,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吕梁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本方案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吕梁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吕梁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因房屋征收评估、复核评估、鉴定工作需要查询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权属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第十七条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三、住宅房屋的补偿

第十八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助;

(三)被征收房屋附属物的补偿;

(四)其它。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价和宅基地基准价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第二十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的,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提供用于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房。

第二十一条安置房实行统一建设,安置楼房为小高层、高层住宅楼。根据吕梁市新城的规划具体确定位置。户型面积拟定为60㎡、90㎡、110㎡、130㎡、150㎡五种类型(实际面积以房屋竣工后测绘面积为准)。

第二十二条被征收房屋为单位全额集资房或商品房的补偿安置的优惠政策。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坚持“征一还一,以旧换新,就近安置”的原则,并享受20㎡政府限价优惠,超过优惠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优先给予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三条被征收房屋为宅基地类的补偿安置的优惠政策。

1、被征收宅基地上的房屋正房一层按1:1.1安置,二层以上和符合条件的附房(层高2.2米以上适合居住的固定建筑)按1:1安置,最高安置面积不超过150㎡。

2、被征收人可享受20㎡政府限价优惠。

3、如被征收人家庭中有已婚未批过宅基地的村民,被征收房屋安置150㎡后剩余面积可给予安置,符合条件的每人安置面积最高不超150㎡(享受了此条的优惠不再享受本条6的优惠),超过安置的面积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4、被征收人家庭中有年满16周岁村民(仅安排一人),可按成本价安置60㎡住宅房屋,若需增加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5、村民只有一处宅基地但未修建的,可按成本价安置90㎡住宅房屋,若需增加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6、已婚未批过宅基的村民可按成本价安置90㎡住宅房屋,若需增加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7、被征收人和符合4、5条件的村民可按成本价购买商业房面积10㎡。如有剩余,优先被征收人按市场价再购买10㎡。

四、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

第二十四条房屋产权证件登记为非住宅使用性质的房屋,认定为非住宅。

第二十五条对合法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补偿,除包括本方案第十八条规定的补偿外,还应当给予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营业性商铺,原则上坚持“征一还一,以旧换新”的原则。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提供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营业性商铺。

第二十八条征收有合法用地、建设审批、合法经营手续,符合产业规划正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房屋,按照新城总体规划,按区域按项目统一规划,集中安置;或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征收租赁村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房屋,企业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对企业的补偿仅限于房屋、设施等的折价补偿。新区规划后企业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需按程序参加招拍挂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建设。

第二十九条征收乡(镇)政府、街道办、医院、幼儿园、村委会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城规划的总体要求予以重建,或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征收村集体道路、广场等建设用地给村集体予以补偿。

第三十条征收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征收中需要迁移各种电力设施、管线的,由所有权人按照城市规划自行迁移。

五、搬迁补助

第三十二条征收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12元。

第三十三条征收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4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6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30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40元。

机器设备的搬迁补助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搬迁补助费;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被征收人将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用途,但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在规定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完成搬迁交房的,搬迁补助可以按照本方案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临时过渡安置补助

第三十五条被征收房屋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实行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一次性支付三十六个月的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过渡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六条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月支付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7元。

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三十七条征收经营性、生产型非住宅房屋或者征收决定发布前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住宅房屋,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应当根据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发布的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包括工资补偿和经营补偿两部分。经营补偿金额按照实际纳税额计算。

第三十八条征收经营性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补偿标准为:

工资补偿应当根据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在册(在岗)人员,按本企业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经营补偿根据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

造成全部停业的,补偿期限不超过6个月;造成部分停业的,补偿期限不超过3个月。

八、被征房屋安置房分类价格

第三十九条安置房分类价格如下(以下为安置房均价):

安置房成本价为:2200元/㎡;政府限价2600元/㎡,市场价3600元/㎡。

九、征收奖励

第四十条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定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主体建筑150元/㎡予以奖励,附属房按100元/㎡予以奖励。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的优惠办法,依照搬迁先后顺序选择产权调换房屋。

第四十一条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不予奖励。

十、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

第四十二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签订一次性货币补偿协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的,应当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第四十三条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应当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应当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十日内与被征收人结清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四十四条被征收人需在签订协议后十日内搬迁完毕交房。

第四十五条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需将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审批表、宅基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移交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统一向有关部门注销并进行公示。

第四十六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储蓄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四十八条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后土地由市国土储备中心统一收回,市政府统一管理。

第四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五十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企业对被征收房屋实行统一拆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腾空房屋后,需保持原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和拆除门、窗、暖气、管线及各类用表等设施,违者赔偿。

十一、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方案所提及到的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第五十二条本方案中所提到的时间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方案实施前已在吕梁市新城规划范围内开始实施的其它项目,继续沿用原补偿办法。

上面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吕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全文,您看了以后对于自己拆迁时受到的损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肯定也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了。您要知道国家征收我们的土地是为了我们的社会能够得到更好的建设,也不会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的。



相关内容: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
    《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种类都有哪些? (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 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最主要的公司分类。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部分无限责任股东和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前者对...


·如果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
    如果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 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公司法人一般由公司董事长、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所以是有工资的。除工资外,董事长等职位还可管理公司资金,同时负相应的责任。主要履行民事义务,不得擅自挪用、抽逃资金,有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分,若公司触犯法规,人身自由可能受到限制。以下是公司法人相关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


·民营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
    民营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资金永远是关乎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最重要一环,如今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民营企业融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方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主出资人应当为熟悉相关行业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性足额缴纳,且来源真实合法;(三)商业...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可以签订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相关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


·试用期间辞职,要返还公司缴纳的社保费吗?
    试用期间辞职,要返还公司缴纳的社保费吗? 一般地,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会先经历一段试用期。如果员工不满意公司,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因为公司已经开始缴纳社保费,其中包括公司缴纳的部分,所以公司会要求返还社保费。 按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拒绝购买社保的,属于违规行为,员工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员工在试用期间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投资公司法人资格如何判定?
    投资公司法人资格如何判定?投资公司只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可以判定为具备法人资格:一、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管理方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管理方法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


·公司法人死亡不变更违法吗
    公司法人死亡不变更违法吗?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死亡不变更违法吗? 一、公司法人死亡不变更违法吗? 如果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变化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法定代表人死亡,应该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变更的手续,股...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1、民营企业从本质上来说是私营企业,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民营企业。2、私营企业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