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

随着生活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婚姻法律的相关规定越来越缜密完善,但随之也出现了条案太多而摸不着头脑不清楚相关规定是什么,当然生活里会突然出现一些婚姻无效的案例,这时的人们就会比较朦胧不清甚至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婚姻会无效?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呢?下面由我来告诉您。
一、什么是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二、婚姻无效的类型
婚姻法中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则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六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其他类型的传染性或遗传性疾病、瘫痪、麻风病),婚后尚未治愈; (四)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三、如何确认婚姻无效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综上所述,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可以分为四种,其实这四种情况都是比较好区别和所记住的,不存在复杂的角度,中国是一夫一妻制人人皆知,重婚自然无效,有血缘关系等近亲都是不可以的,未到法定年龄结婚证都无法正常办理,总之这四种是对自己无利的无效婚姻类型。



相关内容:

·2023哪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3哪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子女的抚养权就有了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所有。男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享有探视权。出于对子女的疼爱,有时候,男方会提出要回抚养权的请求,这方面引发的纠纷案件也不少。那么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则分析。如果孩子跟父母一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


·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离婚条件并没有方法一说,但是夫妻要是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话,则必须通过离婚,此时就需要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到底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一、法院离婚财产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离婚财产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假如对方有过错,存在着出轨等现象,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保护无过错的那一方。会多分一点财产给无过错方。1、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夫妻离婚先分割好财产以后, 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离婚的途径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因此就会选择单独的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做也是有好处的,能够比较清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在具体签订该协议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那到底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对于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
    对于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同居不一定就是事实婚姻;同居是男女双方基于彼此有好感,一般是爱情的基础上,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一种方式。而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虽然都满足了结婚的条件规定,但实际却又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双方便以夫妻关系对外公开同住一起,身边的亲戚朋友、邻里群众也认同两者是夫妻关系的结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1、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周围群众所公认。双...


·结婚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的解决办法离婚有两条途径
    结婚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的解决办法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


·一、婚内转移财产请求分割可以吗?
    一、婚内转移财产请求分割可以吗?婚内转移财产在离婚后是可以请求分割的,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最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院会对转移财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虽然受损方可...


·离婚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请律师
    离婚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请律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